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7第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安排,经授权,现将我市近期组织抽检的13批次流通环节食品中,涉及酒类、饮料、调味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大类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布如下:
酒类2批次、饮料3批次、调味品3批次、乳制品2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3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第7期)
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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