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食药监局深入开展处方药销售
专项检查
为切实规范全地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连日来,鞍山市食药监局开展处方药和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销售专项检查行动。行动期间,共检查药店267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的药店依法下达了处罚决定书。
一是迅速部署。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检查方案,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局按照“属地监管全覆盖、监管措施全到位”原则,迅速组织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确保专项检查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执法。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监局直属局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检查,重点查看处方药是否集中存放并专柜销售,处方是否及时登记留存,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药品是否明确专人管理。同时,将本次检查结果列入“药品安全信用”记分内容,作为“药品零售企业年度信用等级”评定依据,对于屡教不改的依法从重查处,达到“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
三是强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宣传媒体,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和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提高群众自我用药安全保护意识。畅通12331、12345举报投诉平台,开展有奖举报活动,形成用药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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